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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压实监理履职责任 —— 公司组织学习监理违法违规典型处罚案例警示宣贯 为进一步强化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筑牢项目现场安全监理防线,防范履职不到位带来的行政处罚风险,我公司组织各项目监理机构开展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学习。 近日南昌市住建局发布监理企业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汇编,其中一则处罚案例令人警醒:监理人员在现场巡查时,已经发现施工人员高处作业违规使用三点式安全带,但监理机构既未下达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落实整改,也未按规定向上报送相关隐患情况。最终,该监理单位因此履职缺位被处以 12 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点式安全带仅腰部加单侧肩带,高处坠落时极易滑脱,受力集中于腰腹,易造成内脏损伤;高风险高处作业,规范要求必须使用五点式安全带,可以将坠落冲击力分散至肩、胸、腿部,有效保护作业人员生命安全。该案例警示所有现场监理:隐患看见不等于履职完成。监理发现安全隐患之后,不能视而不见、放任自流,必须闭环处置。 公司要求各项目监理机构全体监理人员以此案例为警示: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厘清监理岗位职责。现场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绝不能抱有 “问题是施工单位造成,与监理无关” 的错误想法。监理负有督促整改、跟踪复查以及重大隐患上报的法定职责。 二是落实隐患闭环管理。现场排查发现各类安全违规行为,应当及时下发监理通知单、暂停令等书面文件,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做好复查销号;遇到拒不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按规定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留存完整书面台账资料,做好全过程留痕。 三是强化日常现场管控,重点盯牢高处作业、沟槽开挖、临边防护、起重作业等高风险工序。加强巡视旁站,严守安全监理底线。 下一步,公司将持续加大各在建项目的内部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安全履职警示教育,督促全体监理人员切实把监理职责落到实处,做到发现隐患必处置、拒不整改必上报,以严谨的监理履职规避企业与个人执业风险,保障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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