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PGC-2013-06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平县洪溪河翻板闸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平县吕店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光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和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平县境内 2.2合同估算价:265万元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对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进行招标;工程量详见图纸。 2.6标段划分 本工程作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临时执业资格证需携带继续教育证书或其他受教育证明材料),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3.3投标申请人应具有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报名与投标时所用无行贿犯罪证明必须一致,证明有效期为二个月)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3年9月6日至2013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以证明其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资质条件且有足够能力承担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相关专业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留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3授权委托人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4.4报名联系电话需为授权委托人本人电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2013年9月6日至2013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费按成本费收取,售后不退。 5.3投标保证金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形式和金额: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入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西平支行 帐号:41001508910050211183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 转账后须持转账凭证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领收据,未预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5.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付证明。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平县吕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薛先生电话:138039625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光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电话:13137373355 监督机构:西平县水利局西平县纪委监察局西平县人民检察院 电 话:0396―6269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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