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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鹤壁市淇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外包项目招
时间:2016-03-02 00:00:00 浏览:35
鹤壁市淇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QXZB-2016-11

1、招标条件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淇县民政局委托,对淇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淇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项目,包括淇县区域全境。总面积,567.43平方公里,辖4镇1乡4个办事处,177个行政村,总人口28.8363万,投资约94万元

2.2标段划分:

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3项目实施地点及计划工期

项目实施地点:淇县区域全境。

计划工期:120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资格要求

3.1招标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投标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专业测绘企业;

(3)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中须含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范围。

(4)、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发{2013}7号)中规定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8}8号)中规定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者其他相关资质(包含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等);

(5)涉密工作人员(2人)须具备涉密资格岗位证书。

3.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3.3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招标公告期间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日至2016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报名地点: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淇县淇河路南段路东原朝歌信用社三楼)。

4.2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授权)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出具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

(3)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公告期内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资格里所需要的原件(上述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3投标人同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按顺序装订成册。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5、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1000元/本,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8、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淇县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淇县民政局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92-7229476139392981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392-695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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