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财政局采暖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财政局的委托,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以下项目的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申请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1、采购人:灵宝市财政局 2、项目名称:灵宝市财政局采暖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 3、项目编号:GDZBDL-2016-234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内容:采暖燃气锅炉1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7、交货地点:灵宝市财政局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合格谈判申请人,注册资金6000万元以上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 2、谈判申请人必须是锅炉厂家A级,具有锅炉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证;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谈判资格被取消的,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信息: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2016年10月08日至2016年10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市长安路315号函谷大酒店院内西办公区一楼)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锅炉A级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证、本单位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四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 3、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4、谈判保证金:柒仟元整,报名时提交。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8日下午15时30分; 2、开标地点为:灵宝市函谷大酒店西小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谈判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宝市财政局 联系人:亢先生张先生 电话:13938112988136398355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0398-619588818203987188 地址:灵宝市长安路315号函谷大酒店院内西办公区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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