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e河大队办公楼采暖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e河大队的委托,就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e河大队办公楼采暖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e河大队办公楼采暖工程 采购编号:e证采购中心【2016】17号 代理编号:GDZBDL-2016-294 二、项目概况: 2.1、本工程为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e河大队办公楼供暖项目,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e河回族区。工程是用燃气热水器、循环水泵等设备,通过管道、暖气片采用上供下回采暖方式向大楼进行供暖。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3、采购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采暖工程。(详见效果图及清单) 2.4、项目地址:洛阳市e河回族区公安消防支队e河大队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15日历天。 2.7、采购预算价约为:228760.23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 (3)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5)供应商在谈判时须提供公告之日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谈判将不被接受。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及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2、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与滨河路交叉口35-4院3楼(原煤炭公司三楼) 3、谈判文件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时间领取) 4、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组织机构代码证; c、税务登记证; d、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证书; e、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含)以上建造师(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 f、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谈判会议开始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将被拒绝。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1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与滨河路交叉口35-4院3楼(原煤炭公司三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e河大队 联系人:陆先生 电话:15937999523 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与滨河路交叉口35-4院3楼(原煤炭公司三楼)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8103798807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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