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阳店镇寨原村文化中心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阳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灵宝市阳店镇寨原村文化中心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灵宝市阳店镇寨原村文化中心建设工程; 1.2招标编号:GDZBDL-2016-394;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建设地点:灵宝市阳店镇寨原村; 1.5建设内容:文化中心路灯、场地硬化、围墙、台阶、健身器材、文化墙喷绘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6质量要求:合格; 1.7工期:20日历天; 1.8预算金额:428014.08; 1.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3.1报名信息:凡有意参加谈判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2017年01月03日至2017年01月05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市长安路315号函谷大酒店院内西办公区一楼)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相关专业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企业注册地工商局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查询证明(三门峡以外地区可提供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承诺书)、2013年以来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类似业绩1份(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 注:1、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提供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四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3.2谈判文件的获取: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3.3谈判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及方式:陆仟元整(¥6000.00元/人民币),谈判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公户转入下面指定账户,并在报名时递交转账凭证换取收据,未能按规定提交的均视为无效。 单位名称: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灵宝市金城大道支行 账号:941001010019138783 注:在转账时,请务必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及注明用途,因标注不明导致投标无效及保证金无法退还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4.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为2017年01月10日15时00分,地点为:灵宝市函谷大酒店西小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 5.1本项目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阳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宝市阳店镇209国道附近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850398369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宝市长安路315号函谷大酒店院内西办公区一楼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398-61958881820398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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