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大侯乡聂楼村2017年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虞城县大侯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虞城县大侯乡聂楼村2017年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虞城县大侯乡聂楼村2017年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采购编号:虞财采购【2017】036号 工程概况:文化广场建设。 建设地点:虞城县大侯乡域内。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投资:约170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标(文化广场建设) 第二标段:监理标 2.3工期:60日历天 2.4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施工标(文化广场建设):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企业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2监理标: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信用中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报名时和开标前一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开标时企业应提交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时间:公告日以后;查询范围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等)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北环路与经三路交叉口经三名筑9号楼9层159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6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报名携带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其中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且提供投标人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网站查询页并加盖公司公章);监理标段还需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无在建承诺; 5、投标文件接受及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4月18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址:商丘市宇鑫国际1号楼1单元2109会议室(南京路与归德路东北角)。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虞城县大侯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0-46018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700837951 地址:郑州市北环路与经三路交叉口经三名筑9号楼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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