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平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委托,就信阳市平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信平财公开招标(2017)27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3、采购内容:高效液相色谱仪、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可调高速匀浆机、匀浆机等(具体数量、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招标控制价:56.5万元 6、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50天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经营范围能够满足采购项目的要求,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且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的能力,有固定的经营销售场所。 2、提供被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给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明细证明; 3、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函》; 4、2015年、2016年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5、公司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6、“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6日―2017年6月12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时须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提供被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给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明细证明; 5、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函》; 6、2015年、2016年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7、公司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8、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相关信息,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28日9:30时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阳市平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376-3712088 地址:信阳市平中大街与农林路交叉口向东200米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甘女士 联系电话:0376-660578813939725421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北三环交叉口经三名筑9栋10楼招标代理一部 电子邮件:xygdzbdl@163.com 监督单位:信阳市平桥区财政局采购办 监督电话:0376-3562077 信阳市平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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