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第六小学项目用地文物钻探普探工程(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灵宝市第六小学项目用地文物钻探普探工程进行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灵宝市第六小学项目用地文物钻探普探工程; 1.2采购编号:灵公资建[2017]104号;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建设内容:灵宝市第六小学项目用地文物钻探普探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1.5建设地点:灵宝市第六小学; 1.6工期:10日历天; 1.7质量要求:合格; 1.8预算金额:118849.39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供应商须具备省级或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配合建设工程考古勘探资格证书;,拟投入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8年以上工作经验,且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工程文物保护技术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2.3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 2.42014年以来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3.1报名信息:凡有意参加谈判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市长安路315号函谷大酒店院内西办公区一楼)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拟派相关专业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企业注册地工商局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查询证明(三门峡以外地区可提供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承诺书)、2014年以来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2014年以来项目经理担任过的类似业绩1份(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 注:1、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五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3.2谈判文件的获取: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时间: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8日) 3.3谈判保证金:贰仟元整(¥:2000元);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基本帐户转至以下账户并持转账凭证在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响应文件中。 名称: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灵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09301001600000189 注:在转账时,请务必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及注明用途,因标注不明导致谈判无效及保证金无法退还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为:2017年7月4日10时30分,地点为: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宝市金城大道与尹溪路交叉口信用联社12楼);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 5.1本项目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宝市教育体育局 地址:灵宝市新华西路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9381106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宝市长安路315号函谷大酒店院内西办公区一楼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398-61958881820398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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