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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漯河技师学院新校区融资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时间:2017-11-06 00:00:00 浏览:18
漯河技师学院新校区融资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本采购项目:漯河技师学院新校区融资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实施机构为漯河技师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2.1项目名称:漯河技师学院新校区融资建设项目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采购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7-275

2.4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69000平方米(约合403.50亩),总建筑面积188007.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容纳各专业学生10000人。校园规划教学行政建筑42396.00平方米,包括图书实验楼12396.00平方米、教学楼30000.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65211.00平方米,包括学生宿舍51840.00平方米、学生食堂7395.00平方米、大礼堂2000.00平方米、活动中心2380.00平方米、附属服务用房1596.00平方米;综合实训楼72200.00平方米;体育馆8200.00平方米。校园规划容积率0.70,绿地率36.50%,建筑密度16.60%,设计机动车停车位15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8000个,户外运动场地25788.00平方米。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图书实验楼、教学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大礼堂、活动中心、附属服务用房、综合实训楼和体育馆等主要建筑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要设备如电梯、变配电设备的购置等,以及项目区内道路及硬化、绿化、水体、停车场、给排水、电力、弱电、消防等附属基础设施的建设。

2.5采购内容:漯河技师学院新校区融资建设项目融资5.06亿人民币,三年建设期,按规划完成漯河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学院按不低于十年还本付息(含建设期),融资成本年利率不高于7%。

3.采购需求3.1项目全生命周期:(项目合同期限不低于1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不低于7年。运营期满验收合格后移交。

3.2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50676.00万元。

3.3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69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8007.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容纳各专业学生10000人。校园规划教学行政建筑42396.00平方米,包括图书实验楼12396.00平方米、教学楼30000.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65211.00平方米,包括学生宿舍51840.00平方米、学生食堂7395.00平方米、大礼堂2000.00平方米、活动中心2380.00平方米、附属服务用房1596.00平方米;综合实训楼72200.00平方米;体育馆8200.00平方米。

3.4项目地点:位于郾城区孟庙镇太行山路以西、沙河路以北。

3.5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融资建设运作方式。

3.6其他采购需求:无。

4.申请人资格要求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4.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

4.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4.3.1资质要求:申请人需具有现行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需具备高级职称,且均无在建项目;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4.3.2业绩经验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至少一个投资建设模式的业绩(包括BOT、BTO、TOT、BOOT、ROT、BOO、BT或融资代建项目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为准);

4.3.3投融资能力:申请人须提供不低于5亿元银行授信证明。

4.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4.5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5.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5.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5.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5.4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5.5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第4.1、4.2、4.6款要求,剩余条款要求必须联合体成员中的某一成员满足;

4.5.6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4.6信誉要求:

4.6.1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6.2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

4.6.3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禁止进入河南省工程建设市场或河南省政府采购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5.资格预审方法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6.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7.1公告期限: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申请人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详细地址:漯河市井冈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东南角)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7.2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7.2.1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7.2.2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份;

7.2.3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三份。

7.2.4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一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8日9时整。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采购人:漯河技师学院

地址:漯河市黄河路中段494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95-561607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经三路交叉口经三名筑9号楼9层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95-5673509

监督单位: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5-315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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