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老城区文化局的委托,就洛阳市老城区文化局图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洛阳市老城区文化局图书采购项目 2、代理编号:GDZBDL-2018-009 3、项目概况:洛阳市老城区文化局图书采购 4、供货期:10日历天供货完毕 5、采购控制价及资金来源:85000元,财政资金 6、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该项目采购相关内容) 2、供应商须提供有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者企业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开标前供应商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以上资料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的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或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5、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4月至今中任意连续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6、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获取询价通知书 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 8、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1.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时间: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8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获取询价通知书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与滨河路交叉口35-4院3楼(原煤炭公司三楼) 3.询价通知书费用100元/份,售后不退。 9、响应文件递交有关信息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1月10日上午9时30分整,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与滨河路交叉口35-4院3楼(原煤炭公司三楼)开标室。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8年1月10日上午9时30分整,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与滨河路交叉口35-4院3楼(原煤炭公司三楼)开标室。 11、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12、公告期限: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8日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老城区文化局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 联系人:孟女士 电话:0379-606903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与滨河路交叉口35-4院3楼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379-8087880718103798807 14、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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