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焦公管办房建[2018]-110号 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中心玻璃幕墙工程(暂估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中心玻璃幕墙工程(暂估价),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经落实。项目业主单位为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标人为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中心玻璃幕墙工程(暂估价) 2.2项目编号:焦公管办房建【2018】110号 2.3项目地点:焦作市高新示范区世纪路与玉溪路交叉口 2.4项目概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计划工期: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无在建工程 业绩要求: 3.3投标人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 3.4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的视为无效投标。(联系电话:0391-3568920); 4.2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7日。 4.3招标文件每套900元/标段,其中:招标文件500元/标段,网络运行维护费400元/标段。 4.4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不接受邮购。 特别提醒:报名前请到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5.资格审查方法 5.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厅。 6.2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17日9时00分整。 6.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所有变更、答疑、补充通知均以发布公告同一媒介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和《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6039110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女士 电话:15138000199 地址:焦作市工业路东段华鑫院8号电子邮件:47801942@qq.com 监督部门: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391-3568781 2018年12月27日
上一篇:郏县第二人民医院2018年第三···
下一篇:潢川县淮利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