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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信阳市南湾湖智慧景区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9-09-16 00:00:00 浏览: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市南湾湖智慧景区系统建设项目,采购人为信阳市南湾湖风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信阳市南湾湖智慧景区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南湾湖智慧景区系统建设项目

2.2采购编号:GDGL-DL-JYI-2019-459

2.3采购内容:智慧景区系统建设

2.4核心产品:包括服务器、系统软件、监控摄像设备等

2.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112079.18元

2.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2.8质保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信阳市中乐百花公馆5号楼601室;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4.4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3.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全部内容。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必须胶装成册);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申请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活动开始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将被拒绝。供应商在参加评审会议时,必须携带采购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采购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8日14时30分,地点为信阳市中乐百花公馆5号楼601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的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南湾湖风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2609981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中乐百花公馆5号楼601室

联系人:雷女士

电话:0376-6619998

邮箱:XYGD661999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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