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谈店乡社区污水处理管道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潢川县谈店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潢川县谈店乡社区污水处理管道工程 2.2项目编号:GDGL-DL-JYI-2019-588 2.3预算金额:650182.29元 2.4工程地点:潢川县谈店乡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4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齐全(资料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具备有效的资格证书; 3.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须为本企业员工,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 3.7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相关信息,(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保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附于投标文件内。)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8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不得更换,且应常驻施工现场;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资料 4.1报名时请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相关报名资料证件前来报名,并按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逐页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 4.2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报名及谈判文件领取 5.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到信阳市中乐百花公馆5号楼601室领取谈判文件; 5.2、谈判文件售价:500元/每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7日14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中乐百花公馆5号楼601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8、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联系方式如下: 招标人:潢川县谈店乡人民政府 地址:潢川县谈店乡 联系人:阮先生 电话:1394917033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公馆5号楼 联系人:雷女士 联系电话:0376-6619998 邮箱:XYGD661999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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