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传流店乡50W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潢川县传流店乡人民政府委托,拟对潢川县传流店乡50W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潢川县传流店乡50W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DGL-DL-JYI-2019-628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预算:383446.00元 5、采购内容:50W太阳能路灯138盏 6、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7、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保期:五年 9、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中须含有本项目内容; 3、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谈判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到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公馆B区5号楼601室领取谈判文件。 2、请供应商本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相关报名资料的原件前来报名,并按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逐页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 3、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7日15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公馆B区5号楼601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六、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潢川县传流店乡人民政府 地址:潢川县传流店乡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6-5566302 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公馆B区5号楼601室 联系人:雷女士 联系电话:0376-6619998 邮箱:XYGD661999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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