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产业集聚区何店村2019年乡村振兴试点村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县产业集聚区何店村2019年乡村振兴试点村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潢川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何店村民委员会,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潢川县产业集聚区何店村2019年乡村振兴试点村项目 2.2项目编号:GDGL-DL-JY1-2020-179 2.3工程地点:潢川县产业集聚区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建设资金:2377575.3元 2.6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齐全(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资格证书; 3.5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不得更换,且应常驻施工现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愿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中乐百花公馆5号楼601室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同时注明法人联系电话,企业固定电话,委托人电话)以及“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1、以上资料均需提供相关证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必须装订成册),投标企业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发现有虚假材料,将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以上人员投标时应与报名时一致。2、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14时00分;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维也纳国际酒店会议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何店村民委员会 地址:潢川县产业集聚区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23376297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中乐百花公馆5号楼601室 联系人:雷女士 电话:0376-6619998 邮箱:XYGD661999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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