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博爱县税务局磨头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焦公资工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博爱县税务局磨头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国家税务总局博爱县税务局,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博爱县税务局磨头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磨头镇友谊路 2.3.项目概况:维修改造面积752.39平方米,维修改造范围包括门窗、地面、内外墙面、吊顶、屋面防水、给排水、强电、弱电、消防、空调、院内等。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 3.3技术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4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5财务要求:2017年至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平均不高于70%(投标人不足3年时按实际成立时间算起);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2020年6月24日到2020年7月2日23:00 4.2获取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由投标人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支付,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4.2.1请各投标单位提前办理CA证书,提前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清单转换工具、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为防止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投标文件的上传,请各投标企业尽量提前一至两天上传文件,因文件未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技术支持请联系: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二厅。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 8.1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二厅。 8.2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注:本项目所有变更、答疑、补充通知等均以网站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博爱县税务局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清华镇海华路18号 联系人:毕先生 电话:0391-8962155 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示范区世纪路正大国贸中心6号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91-8309699 11.监督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博爱县税务局纪检组0391-8962125 国家税务总局博爱县税务局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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