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焦村镇实验幼儿园建设项目(设计),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焦村镇中心学校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项目名称:灵宝市焦村镇实验幼儿园建设项目(设计) 2、项目编号:2023-048 3、项目概况:建设内容为活动及辅助用房(幼儿班级活动用房和共用活动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图书资料室、玩教具及活动器械贮藏室、传达室和教工宿舍)、生活用房(厨房及辅助用房)等,附带运动场、校园硬化、绿化、围墙、教育教学设施。 4、磋商范围:灵宝市焦村镇实验幼儿园建设项目(设计),包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不含概算编制)、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设计周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及相关配合服务等。 5、预算金额:290000.00元; 6、设计周期:21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项目地点:灵宝市境内;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及在本企业2022年11月以来连续3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 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2月21日至2023年03月02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文件领取地点:灵宝市函谷大酒店院东-天安保安办公楼一楼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现场购买文件。 4、磋商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磋商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再收取。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灵宝市函谷大酒店院东-天安保安办公楼一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磋商时间:2023年03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灵宝市函谷大酒店院东-天安保安办公楼一楼; 七、其他事项: 1、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2、本项目不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八、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招标投标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媒体上公开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宝市焦村镇中心学校 地址:灵宝市焦村镇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513883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宝市函谷大酒店院东-天安保安办公楼一楼 联系人:鲁燕 电话:0371-86610696、13939869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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