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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2023214号】鲁山县下汤镇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23-08-10 00:00:00 浏览:32
项目概况

鲁山县下汤镇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施工、监理的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GD-G-2023-0718

2、项目名称:鲁山县下汤镇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施工、监理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8036574.32元

最高限价:38036574.32元

序号标段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第一标段鲁山县下汤镇污水处理厂扩建施工34350636.2934350636.29

2第二标段污水泵站蓄水池及绿化项目3135938.033135938.03

3第三标段鲁山县下汤镇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监理550000.0055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鲁山县下汤镇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施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鲁山县下汤镇,扩建新增的污水处理规模为6000t/d,原有处理规模为2000t/d。扩建后下汤镇污水处理厂总的污水处理规模为8000t/d。新建设污水管网共3464m,沥青道路修复新建4m宽道路3000m,铺设8m宽沥青面层1455m,项目占地7998.52m2,约合12亩。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鲁山县下汤镇污水处理厂扩建施工;

第二标段:污水泵站蓄水池及绿化项目;

第三标段:鲁山县下汤镇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监理

5.3、资金来源及资金:自筹资金,已落实;

5.4、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第二标段:计划工期:30日历天;

第三标段: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5.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5.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第一标段:本项目第一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第二、三标段:本项目第二、三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施工标)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1.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

3.1.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建设的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1.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企业自企业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1.8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采用资格后审。

3.2(监理标)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企业自企业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4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dsggzy.com/)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供应商(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8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2、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监督单位信息:

监督单位:鲁山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5-598018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233371928377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鲁山县亚鲁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望城路与祥瑞二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西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375-507186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和顺路(原南环路)中段鹰龙商务酒店4楼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方式:0375-33939090375-705505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方式:0375-33939090375-7055052

发布日期: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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