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洛阳市伊汇龙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氢氧化钙生产线项目扩能提级土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卓世工程建设洛阳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阳市伊汇龙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氢氧化钙生产线项目扩能提级土建工程; 2.2、招标编号:GDZBDL-2023-416; 2.3、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资金,100%; 2.4、项目概况:包括厂区室外配套道路、室外配套管网(消防、给水、污雨水、管井等)、室外配套强弱电气、钢结构厂房、车间设备基础、洗车台等工程及发包人委托的其他工程事项; 2.5、标段划分:共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施工标,第二标段:监理标; 2.6、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7、建设地点:嵩县产业集聚区饭坡园区; 2.8、计划工期:第一标段:120日历天,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9、质量要求:第一标段: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第二标段: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规定; 2.10、安全文明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11、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2.1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2、第二标段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总监工程师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西工区七一南路橄榄公寓1号楼三楼南306、307室持相关资料领取招标文件(也可邮寄)。 注: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携带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也可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西工区七一南路橄榄公寓1号楼三楼(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卓世工程建设洛阳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嵩县田湖镇产业聚集区商务楼422室 联系人:李明 电话:15838559991 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南路橄榄公寓1号楼三楼南306、307室 联系人:吴红涛 电话:18037468221 监管部门:嵩县顺达工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1383889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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