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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鲁山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污水处理服务站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编号:鲁采招标-2026-8 2、项目名称:鲁山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污水处理服务站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956500.00元 最高限价:715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2 | 平公资采2026167号-2 | 鲁山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污水处理服务站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二标段 | 715000 | 715000 | 是 | 715000 |
5、采购需求: 5.1采购范围: 二标段:污水处理所用的除磷剂药剂,满足厂区污水处理工艺需求(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5.4交货期:药剂按使用数量和品名报供应商后1-3个工作日送达; 5.5交货地点:具体位置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5.6质保期:药剂按产品出厂规定的质保期限质保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针对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6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页面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1.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应承诺提供虚假材料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承诺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2.供应商可以同时投报本项目四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时中两个以上标段,则选择标段靠前的成交。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pdsggzy.com/)系统。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投标人(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时间:2026 年 3 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投标文件的开启 1.时间:2026年3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 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本公告发布期限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等相关公告。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部门:鲁山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505752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7188A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鲁山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鲁山县老城大街38号院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189039005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6号9号楼9层91号 联 系 人:孟女士 电 话:19710070854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孟女士 电 话:1971007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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