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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七区重点易涝片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郑州市二七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二七发改审批〔2025〕115号、二七发改审批〔2025〕116号、二七发改审批〔2025〕117号、二七发改审批〔2025〕143号、二七发改审批〔2025〕144号、二七发改审批〔2025〕145号、二七发改审批〔2026〕1号、二七发改审批〔2026〕2号、二七发改审批〔2026〕3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511-410103-04-01-266581、2511-410103-04-01-185271、2511-410103-04-01-865613,招标人为郑州市二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和市级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二七区重点易涝片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26-GC-0063 2.3 建设规模: 一标段:棉纺东路(嵩山路一金水路)、合作路(棉纺东路一金水路)、建新街(金水路一金水河)等3条道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以及工程涉及的少量污水改造、相关的管线迁改设施等; 二标段:陇海路(铁英街一庆丰街)、庆丰街(陇海路一保全街)、永安街(庆丰街一熊耳河西支)、保全街(庆丰街一熊耳河西支)等4条道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以及工程涉及的少量污水改造、相关的管线迁改设施等;兴华街(航海中路一金水河)、陇海路(京广路一太和路)、京广路东侧(陇海路—永安街)等3条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以及工程涉及的少量污水改造、相关的管线迁改设施等。 2.4 招标范围: 一标段:建设实施内容应包含所投标段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等内容,包含不限于勘察、设计和项目报审批,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相关手续,材料采购安装及工程施工、保通、项目管理、工程完工验收、系统调试工作、工程移交、工程质保期内相关问题处理等全过程进行总承包,具体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 二标段:建设实施内容应包含所投标段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等内容,包含不限于勘察、设计和项目报审批,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相关手续,材料采购安装及工程施工、保通、项目管理、工程完工验收、系统调试工作、工程移交、工程质保期内相关问题处理等全过程进行总承包,具体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 2.5 建设工期: 一标段:60日历天; 二标段:60日历天。 2.6 建设地点: 一标段:棉纺东路(嵩山路一金水路)、合作路(棉纺东路一金水路)、建新街(金水路一金水河); 二标段:陇海路(铁英街一庆丰街)、庆丰街(陇海路一保全街)、永安街(庆丰街一熊耳河西支)、保全街(庆丰街一熊耳河西支);兴华街(航海中路一金水河)、陇海路(京广路一太和路)、京广路东侧(陇海路—永安街)。 2.7 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3)采购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要求; (4)施工质量: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 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及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达到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标准。 2.9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2.10 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棉纺东路等3条道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 二标段:陇海路等4条道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兴华街等3条道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 2.11 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采用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 2.12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1.2勘察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应满足以下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3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满足以下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 3.1.4 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满足以下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 3.2.1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委派):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2.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2.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①上述各负责人均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②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所在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与所在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3业绩要求:无。 3.4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或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业资质状况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的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以上要求。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无。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 3.7.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施工任务一方; 3.7.3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7.4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7.6本次投标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 3.7.7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9其他要求: 3.9.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出具承诺,格式自拟,联合各方均需提供) 3.9.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如联合体投标,联合各方均需提供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9.3 投标人需承诺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5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 CA 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 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 ”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 ”)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3月20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ZZTF 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B区第十一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5.5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7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 CA 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郑州市二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淮河东路36号 联系人:卢先生 电 话:0371-68965310 传 真:无 电子邮件:eqqjsj@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6号9号楼9层91号 联系人:马女士、侯先生 电 话:0371-86610696、13938289758 传 真:无 电子邮件:hnsgdjsglyxgs1@163.com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郑州市二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淮河东路36号 电 话:0371-61313605 传 真:无 电子邮件:eqqcjj@163.com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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