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3.1.1投标人须具备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3.1.2投标人须具备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勘察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在2025年7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 3.2.2设计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在2025年7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 注:社保证明中须体现缴纳单位名称。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类似项目(公共建筑类)勘察业绩。投标人须提供①勘察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盖章页等)、②勘察报告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应包含首页、编制审核页、签字盖章页等)。 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类似项目(公共建筑类)设计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截图及网址、②中标/成交通知书、③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盖章页等)、④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或带有设计出图章、图审章的蓝图截图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3.3.2项目负责人业绩: 拟派勘察负责人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类似项目(公共建筑类)勘察业绩。投标人须提供①勘察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盖章页等)、②勘察报告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应包含首页、编制审核页、签字盖章页等)。勘察合同、勘察报告等证明材料中均须体现项目勘察负责人姓名且与本次投标项目勘察负责人保持一致。 注:勘察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需为不同项目。 拟派设计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类似项目(公共建筑类)设计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截图及网址、②中标/成交通知书、③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盖章页等)、④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或带有设计出图章、图审章的蓝图截图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其中“①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截图、②中标/成交通知书、③合同、④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或带有设计出图章和图审章的蓝图截图”证明材料中均须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且与本次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保持一致。】 注:设计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需为不同项目。 3.4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查询方式: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息公示”栏点击“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可查询)】;须提供相关网站的查询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2)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渠道查询相关主体(含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①单位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信息公示-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中输入投标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中输入组织机构代码-输入验证码后查询;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②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信息公示-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中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中输入身份证号码-输入验证码后查询;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注:以上查询结果提供相关网页证明,证明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如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按无效标处理。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对上述材料核实,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经查询若上述查询内容任意一个存在失信记录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没有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事故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自行承诺); (4)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自行承诺)。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须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若未提供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联合体牵头人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坚决抵制围标串标、资质证书挂靠等市场违规行为,招标人将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发现投标人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主管部门。 (3)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将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中标人应认真履约,项目实际管理人员、投标拟派人员、合同人员须保持一致且驻场人员须全过程到场开展工作,否则将按合同专用条款处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