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所在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与所在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业绩要求:无。 4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或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业资质状况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的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9其他要求: 9.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出具承诺,格式自拟,联合各方均需提供); 9.2投标人需承诺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