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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平财磋商采购-2026-8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胡店乡金龙村农村公益事业重点村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6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4月0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信平财磋商采购-2026-8 | 混凝土道路摊铺、行道树绿化、新建混凝土边沟、安装路灯、文化广场改造、新建村标、坑塘治理、环境整治新建矮墙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河南罡钻建设有限公司 |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平西街平安新村门卫楼 | 3261170.92 | 元 | 评审总得分:95.84 | 序号 | 名 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信阳市平桥区胡店乡金龙村农村公益事业重点村项目 |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90日历天 | 赖金鹏 | 豫241161707824 |
三、评审专家名单:陈迪波(组长)、史玉、渠亚丽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34600.00 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示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信阳市平桥区胡店乡人民政府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胡店乡东街 联系人:杨旺全 电 话:13526095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北三环交叉口东北角经三名筑9栋10楼招标代理一部 联系人:李逸伦 电话:19713005713、0371-8661069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逸伦 电话:19713005713、0371-86610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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