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城区环卫市场化服务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野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就新野县城区环卫市场化服务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竞标人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野县城区环卫市场化服务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XYGGZY-2016-127 三、项目招标内容: ①城区环卫特许经营权 1、新野县城区道路保洁面积为1909211.8平方米(不含主次干道两侧绿化带),包括县城区汉城路、人民路、书院路、三里河北路、汉华路、纺织路、健康路、育才路、消防路、幸福路、团结路、结义路、锦绣路、金洲路、文浦路、鱼水路、三里河南路、三国大道、U翔路、滨河路、解放路、朝阳路、人民路、中兴路、政府街、南阳大道、城南路、创业路、兴业路、一高路、河园路等31条主次干道,人行道的清扫保洁;主次干道洒水;城区垃圾运至垃圾处理场。 2、22座公共厕所、6座垃圾中转站的管理运营及维护(不含建筑和设备改造)。 3、主次干道按照相关标准配备垃圾桶或果皮箱。 质量要求:环卫保洁应达到《河南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考评细则》(2014版)和《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2012版)规定标准。 ②垃圾填埋场托管运营 1、生活垃圾填埋场整体运行(包括垃圾分选、填埋、渗滤液处理)、固定资产管理。 2、生活垃圾填埋场设备维修、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3、生活垃圾填埋场系统运行效果的日常指标化验与监测。 4、渗滤液处理运营维护。 5、按照国家二级垃圾填埋场标准进行垃圾处理。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 四、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五、项目投资:21509868.3元/年 六、服务期限: 1、城区环卫特许经营权为25年。 2、垃圾填埋场托管运营为8年。 七、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含道路清扫、垃圾收运;具有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人企业应具有相应的资产(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第一年一次性为新野县投入的设备金额不低于1100万,以后每年的设备投入不低于300万元。 4、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道路清扫保洁经验及业绩。 5、投标人应具有垃圾填埋场托管运营的能力和技术,保证与环卫一体无缝衔接不分包不转包,并提供符合接管垃圾填埋场相应的资质和业绩。 6、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八、谈判书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九、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十、报名时间:2016年10月9日-2016年10月1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 领取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十二、在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 2、相关道路清扫保洁业绩2份。 3、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设备投入及技术承诺书(投标人应承诺:如中标,在特许经营权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为新野县提供到位洗扫车、洒水车、垃圾封闭清运车纯电动洗扫车、纯电动冲洗车、路面养护车、垃圾压缩车、侧装挂桶车、环卫电动车、人力三轮车及垃圾桶等环卫机械,并保证所投入设备全部在新野使用。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中标资格、终止合同、记入信用档案等有关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进行赔偿。具体承诺格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 以上证件报名时出具原件,同时提供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原件与复印件须一致并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否则拒收。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野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7-660179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377-6035615918503772255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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