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战士楼维修改造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潢川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战士楼维修改造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潢公采【2019】078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1591715元 四、采购需求: 4.1、项目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4.2、计划工期:45日历天; 4.3、质量目标:合格; 4.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6.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4、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6.5、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7、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本企业员工,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 6.8、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不得更换,且应常驻施工现场; 6.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附公司在以上任意一个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6.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8.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件、个人身份证证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书证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证件以及“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内容于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到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8.2、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相关证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必须装订成册);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9.1、时间:2019年12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9.2、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时间:2019年12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10.2、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潢川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信阳市潢川县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513762515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中乐百花公馆5号楼601室 联系人:雷女士 电话:0376-6619998 邮箱:XYGD6619998@163.com 监督单位: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5528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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