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补充耕地核查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一、采购项目名称:潢川县补充耕地核查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潢公采【2019】079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1418774元 四、采购需求:采购潢川县补充耕地核查服务;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要求时限完成补充耕地核查工作。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6.3、供应商须具有乙级土地规划资质证书和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6.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提供在投标单位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6.5、供应商2018年以来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新成立公司不够一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 6.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附公司在以上任意一个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8.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件、个人身份证证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书证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证件以及“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内容于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到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8.2、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必须装订成册);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9.1、时间:2019年1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9.2、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时间:2019年1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0.2、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潢川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信阳市潢川县 联系人:骆先生 联系电话:0376-393189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中乐百花公馆5号楼601室 联系人:雷女士 电话:0376-6619998 邮箱:XYGD6619998@163.com 监督单位: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5528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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