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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许昌市中心医院儿科(综合儿科和儿科一病区)高频振动排痰机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6-07-31 16:34:47 浏览:14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许昌市中心医院的委托,根据委托协议委托的事项,就许昌市中心医院儿科(综合儿科和儿科一病区)高频振动排痰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儿科(综合儿科和儿科一病区)高频振动排痰机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LZB-GDDL-PC2026452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成交人。

(四)项目主要内容、数量:高频振动排痰机4台。

(五)预算金额:15.2万元;最高限价:15.2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磋商响应无效。

(六)交货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七)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进口产品参与:☑不允许    □允许

(九)分包:☑不允许    □允许

配套耗材: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chinanpo.mca.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三)根据采购需求特点,提出供应商资格资质条件:

根据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分类,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时,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时,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涵盖投标产品经营范围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根据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分类,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且在有效期。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7月31日至2026年08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请有意向参加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hngdxcgs@126.com(邮件标题为公司全称项目名称,同时标注授权委托人姓名和电话),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获取或获取资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二)获取地点: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市信通国际金融中心D栋807房间)。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于获取磋商文件时交纳给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81208时30分(北京时间),应答人须于2026年081208时00分2026年08120830分前将密封完好的纸质应答文件递交至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德勤楼二楼开标室。

(二)响应文件接收以文件到达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须持纸质版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明资料或授权代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须持纸质版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明资料,否则投标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德勤楼二楼开标室

(三)本次开标会议需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纸质版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明资料或授权代表持纸质版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明资料参加。

七、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许昌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发布。

八、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中心医院

地址:许昌市文轩路666号

联系人:李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信通国际金融中心D栋807房间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7337417256

 

 

 

许昌市中心医院

2026年0731


附件1:技术参数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规格及主要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1

 高频振动排痰机

1.设备适用于对患者胸腔外部处置时进行气道清除治疗,分泌物排除困难或由粘液阻塞引起的肺膨胀不全患者,促进气道清楚或改善支气管引流,为诊断评估收集粘液。

2.设备压力范围包含3-30mmHg(或包含0.4-4kPa,且多级可调,调节精度≤1mmHg。

3.设备具有多种工作模式,工作频率包含1-20Hz连续可调,步进1Hz。

4.治疗时间设定范围:包含1-60min可调,步进1min。

5.设备具有液晶触控显示屏,并具有紧急制动功能。

6.治疗时断电,设定的参数不会改变,设备断电后自动存储上次设定参数。

7.设备配备控制手柄。

8.设备具有压力与频率自动调节功能,可实现治疗压力和治疗频率自动检测、反馈与调节功能。

9.设备具有患者治疗信息数据存储与查询功能。

10.设备配套5套背心式气囊(M、S、XS、XSS、XXS)和5套胸带式气囊(M、S、XS、XSS、XXS),气囊适用于婴幼儿/学龄前儿童/学龄期儿童,气囊最小尺寸宽度小于20CM。

11.设备背心气囊和气囊内衬采用可拆卸式设计,方便清洗消毒和组装。

12.设备配备可移动台车1台

13.设备具有咳嗽自动暂停功能,在儿童痉挛性咳嗽期间自动保护肺部。(痉挛性咳嗽时机器可自动暂停,并可人工设定暂停时间,暂停时间结束后机器可自动启动继续排痰)

14.设备气囊前胸采用避免压迫胃部,减少返流窒息风险设计。

15.产品使用年限≥10年。

4

38000

★本采购清单中所列技术规格或主要参数为最低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将承担其响应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的风险。

★采购清单中货物名称所列设备名称不作为废标项,所投产品对应技术参数满足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即为符合,后续不接收与此条相关的任何质疑与投诉。

★以上参数为“正偏离”或“符合”或“无偏离”的,投标文件中均须提供所投产品对应型号对应参数的检验检测报告、或加盖生产商公章的产品技术白皮书说明书扫描件、或加盖生产商公章的产品彩页,并须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精确标注响应文件中的具体页码、具体条款项,可直接进行检索定位、比照验证。

检测报告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因机构改革的原因,原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同等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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