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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GDDL-2026-203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第一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8月5日 5.评审日期:2026年8月1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GDDL-2026-203 | 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经营权采购,采购一家供应商为我校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等 | 河南省申轩餐饮有限公司 |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平桥街道东平湖办事处碧桂园时代之光1栋101门面房 | 据实结算 | / | 评审总得分:94.00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第一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 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经营权采购,采购一家供应商为我校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等 | 符合《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一次,考核通过可续签合同,未能通过考核视为合同终止,合同到期后根据每年考核结果,最多可再续签一期合同) | 完全杜绝食物中毒事故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新宇(组长)、张莹莹、许景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向成交人收取,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第一初级中学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中山街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0376-8668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北三环交叉口东北角经三名筑9栋10楼招标代理一部 联系人:李树芳、朱慧芳、王江博 电话:19713005713、0371-86610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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